南豫州是南北朝时期由南朝政权设置的行政区划,始建于东晋咸和四年(329年)侨置豫州 [2] [5],南朝宋永初二年(421年)正式定名。该州治所历经芜湖、历阳、当涂、汝阴等多地变迁 [1] [3-4],管辖范围涵盖今安徽合肥、芜湖、和县及湖北东部部分区域 [3-4]。南朝梁普通七年(526年)复置时仍保留原辖域 [4],至隋灭陈后改制为宣州,存在时间跨越东晋至隋初两百余年。
- 所属朝代
- 南朝
- 设置时间
- 421年(南朝宋) [3]
- 治所驻地
- 历阳(今安徽和县) [1]
- 辖区范围
- 庐江郡、淮南郡、南汝阴郡、颍川郡等 [1] [4]
- 沿革结果
- 隋改置宣州
建置沿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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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朝宋永初二年(421年)正式设置南豫州 [3],其前身为东晋咸和四年(329年)侨置于芜湖的豫州 [2] [5]。至梁武帝普通七年(526年),行政区划调整后仍沿用南豫州建制,太清元年(547年)改称合州前保持稳定管辖 [4]。隋开皇九年(589年)平陈后,南豫州改制为宣州,治所迁至宣城。
辖区变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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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朝宋泰始七年(471年)管辖庐江郡,治所设于历阳(今安徽和县) [1]。大明八年(464年)增辖淮南郡,包含襄垣县等侨置县 [5]。梁普通七年(526年)时期,辖域扩展至南汝阴郡,治所设于汝阴县(今合肥市旧址) [4]。北朝时期部分辖地被东魏占据后,南豫州复改扬州。
治所迁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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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州治所共经历四次重大变动:
- 东晋时期:初治芜湖(今安徽芜湖市东) [2]
- 南朝宋初年:迁至当涂(今安徽当涂西北) [3]
- 南朝宋泰始七年(471年):改设历阳(今安徽和县) [1]
- 梁普通七年:移驻汝阴(今安徽合肥市旧址) [4]
行政特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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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侨置州郡体系的组成部分,南豫州具有以下特征:
- 管辖大量侨置郡县,如颍川郡(治今巢湖市东南)
- 军事战略地位突出,控制江淮水道要冲 [4]
- 政区边界随南朝政权更迭频繁变动
- 存在同名异治现象,如南朝宋时期同时存在两个颍川郡(其中侨置的颍川郡(治今安徽巢湖市东南)明确归属南豫州管辖)
重大事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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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朝宋孝武帝大明七年(463年)二月,刘骏巡幸南豫州并祭祀霍山,敕令"霍山是曰南岳,实维国镇" [3]。梁太清元年(547年)行政区划改革中,南豫州改制为合州,标志着其独立建制的终结 [4]。隋朝统一后,该州作为独立政区名称退出历史舞台。
古籍记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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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宋书·州郡志》明确记载南豫州为"宋武帝永初二年置" [3]。《梁书》详述其辖域包含庐江郡、南汝阴郡等 [1] [4]。郦道元《水经注》记载了南豫州境内奇頟城等地理坐标。隋代地理志中保留"改南豫州置宣州"的沿革记录。